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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

详细信息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被视为犯罪。经济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大基本特征。

 

经济犯罪的范围

 

经济犯罪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大类: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走私假币、妨害清算、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非法经营等。

2、侵犯财产罪:如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

3、贪污贿赂罪:如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

4、其他贪利性犯罪:如洗钱罪、侵犯商业秘密罪、虚假广告罪等。

 

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

 

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繁多,以下列举一些常见的罪名:

 

1、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2、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行贿罪: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

4、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5、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6、集资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7、非法经营罪: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经济犯罪的特点

 

1、复杂性:经济犯罪往往涉及复杂的经济关系和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侦查和审判。

2、隐蔽性:经济犯罪往往采用隐蔽的手段进行,如伪造账目、虚构交易等,难以被发现。

3、危害性大:经济犯罪不仅直接侵害了公私财产权益,还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犯罪的打击与防范

 

针对经济犯罪的特点和危害,我国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加强防范和监管工作。

此外,社会各界也应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案例分享

 

集资诈骗案

 

案例名称:中战集团集资诈骗案

 

案发时间:2023年8月

 

案件概述:

 

犯罪主体:北京中战华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战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刘某安、刘某华。

犯罪手法:长期隐瞒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并无实体经营收入来源的事实,虚构“央企”“国企”背景,

通过推出“纸黄金”预售、网络贷款、私募基金、珠宝定制预售、投资茶油、铷矿等业务,承诺高额利息,诱骗社会公众投资。

涉案金额:巨大,具体数额未详细披露。

处理结果: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中战集团依法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经营案

 

案例名称:林某超等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案发时间:2023年2月

 

案件概述:

 

犯罪主体:以林某超为首的犯罪团伙。

犯罪手法:成立多家空壳公司,搭建资金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为境外赌博平台提供非法资金结算服务。

同时在电商平台注册开设多个主营油卡充值业务的店铺,以虚假销售加油卡形式实施“跑分”,从中非法获利。

涉案金额:达30亿余元。

处理结果: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林某超等人依法立案侦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0余名,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伪造货币案

 

案例名称:许某等人伪造货币案

 

案发时间:2023年7月

 

案件概述:

 

犯罪主体:以许某为核心的家族式犯罪团伙。

犯罪手法:购买印刷机等制假设备和原材料,伪造人民币并通过多层级“代理”向全国分销。

涉案金额及物品:现场缴获假人民币2亿余元,查获印刷机5台及大批制假设备、原材料。

处理结果:河南、上海公安经侦部门联合侦破此案,抓获涉嫌假币犯罪嫌疑人120余名,彻底摧毁了一个涉及全国9省市的特大假币犯罪团伙。

该案的成功告破摧毁了近年来社会面流通量最大的机制假币印刷源头。

 

 

虚开发票案

 

案例名称:苏某钊等人虚开发票案

 

案发时间:2023年3月

 

案件概述:

 

犯罪主体:苏某钊等人。

犯罪手法:涉嫌虚开发票。

处理结果: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以涉嫌虚开发票罪对苏某钊等人依法立案侦查,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